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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鳳谷遊客中心入口前的公車站附近有集中了許多來賣菜的人家,有些看來像是專門靠此為生的小攤商,有些像是「個體戶」隨便賣賣的,其實菜價物價也未必便宜,不過也許是深在山中,所以特別容易說服遊客認同這是「有機概念」的蔬果....。

這樣的小市集或許在法令上是違法的,因為他們佔用人行道、因為他們屬於流動攤商、沒有列管登記?我不是很清楚,不過如果我是執政者,是地方人民的父母官,我倒是想要輔導或幫助他們避免法律的衝突,協助他們拓展生計之餘,也注意控制不要造成環境衝擊。
 
只要不留垃圾、不造成污髒,隨時隨地進行這樣的小交易,其實比去逛超商還要有意思,因為許多老闆都喜歡跟你寒暄,是作朋友兼做生意。
 
未來這一個地方也需要改變,我希望這裡可以越來越有魅力。
 
PS:
這是關渡自行車道沿線的「下八仙橋」附近,因為沿途車道狹長缺少休憩空間,一騎上路就多半會到這兒腹地較廣的地方休息,很多人也就需要補充水分、恢復體力,腦筋動得快的「豆花伯」就佔據一角,據地為王起來,這裡沒有規則,唯一的競爭規則是先來先贏,你敢賺就賺,你想賺得到也要一點努力就對了!
 
對於這種飲食無所不在的文化,老實說我是又愛又恨,你不得不承認這種便利性差不多全世界比較起來就屬台灣最厲害,說他不衛生嗎?吃了也多半沒事,老闆其實有點概念和良心都知道,這種小生意要做長做久也是要認真的(有時候真的比那什麼「長」什麼「久」的還要知道重點在哪!)
 
相較於老闆的認真,和政府管理的還不夠認真,我想應該還是給認真的人機會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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